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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女童、猥亵女孩子的事件时有发生,我们不得不说这一个大事件是社会上的悲哀。一名潮州19岁的被告人曹某窜至外来工杨某夫妇租住屋附近,见其4岁的女儿在该处游玩,便利用糖果诱骗其至附近废弃的老屋实施奸淫,导致其女孩的处女膜破裂。这一事件的出现再一次的引起了我们广大群众的极大关注,不得不对这一社会现象深深反思。 记者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近日,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强奸未成年人案件,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5年。 19岁的被告人曹某于2014年6月窜至外来工杨某夫妇租住屋附近,见其4岁的女儿在该处游玩,便利用糖果诱骗其至附近废弃的老屋实施奸淫。被告人于7月再次准备实施作案时,被杨某夫妇及群众抓获后扭送公安机关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曹某违背妇女意志,奸淫幼女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依法应予惩处,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。 法官提醒:家长应教育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从小教育孩子不要随便与陌生人说话,不要单独与陌生异性近距离接触,不能让别人随便触摸自己的身体。同时,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与保护,尽量避免孩子单独外出,更不能随便轻易接受别人的财物,以免上当受骗。 |